事情发生在2011年11月3日,瑞昌市警方治安大队接到瑞昌市劳动局移送案件称:河南许昌市某船舶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在江西江州江联造船有限公司承包分段施工工程中,拖欠民工2011年6月份工资,牵涉到二十余人的切身利益。 2011年10月24日瑞昌市劳动局对河南许昌市某船舶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下达了支付令,支付令期满后,民工们仍未得到工资。此案引起了瑞昌警方治安大队领导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立案侦办。
办案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得知许昌市某船舶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已经撤离瑞昌,迁往江苏省靖江市。于是,民警们马不停蹄,千里迢迢地赶到江苏省靖江市的该公司调查取证。在民警们坚持不懈地努力下,该公司法人代表冉某1月8日将所欠的农民工工资汇到指定账户。9日上午,瑞昌警方治安大队大队长杨晓滨等来到江联公司造船车间,把被拖欠的近4万元工资,分文不少地交到每一位急盼着回家过年的贵州籍农民工手中。目前,这20余名贵州籍农民工已踏上返贵州之路,准备回老家过一个团圆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