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6日,瑞昌市肇陈工商分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一起使用军服销售三无“军用品”皮鞋案。
经初步调查:辽宁省灯塔市应某在辽宁省南塔鞋城以19.5元/双,购进三无“军用品”皮鞋120双,而后在瑞昌市各乡镇以30元/双,销售皮鞋115双。在经营构成中应某称“自己的皮鞋都是部队内部供应的,质量可靠。”应某并在销售构成中穿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制式服装,说“自己是武警部队的”。应某其目的是让消费者对其更加信任,更好的销售自己的皮鞋。
目前,瑞昌市工商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应某立案查处。
2012年4月16日,瑞昌市肇陈工商分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一起使用军服销售三无“军用品”皮鞋案。
经初步调查:辽宁省灯塔市应某在辽宁省南塔鞋城以19.5元/双,购进三无“军用品”皮鞋120双,而后在瑞昌市各乡镇以30元/双,销售皮鞋115双。在经营构成中应某称“自己的皮鞋都是部队内部供应的,质量可靠。”应某并在销售构成中穿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制式服装,说“自己是武警部队的”。应某其目的是让消费者对其更加信任,更好的销售自己的皮鞋。
目前,瑞昌市工商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应某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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