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我市卫生系统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调10名医务人员到卫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现就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选调岗位、条件和程序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考核,择优录用。
二、选调岗位:
1、市人民医院4名。其中:医学临床专业3名、护理专业1名。
2、市中医院4名。其中:儿科临床专业1名、内科临床专业1名、外科临床专业2名。
3、市妇幼保健院1名。其中:医学临床专业1名
4、市疾病控制中心1名。其中:公共卫生专业1名。
三、相关要求:
1、报考医学临床专业的,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均可报考,执业资质为内科、外科、儿科和妇产科。
2、报考儿科、内科、外科临床专业和护理专业,必须取得相对应专业执业资质医务人员。
3、报考公共卫生专业,必须为取得相关资格的公共卫生或预防医学专业。
4、各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专业名额比例为2:1。凡报考人数不足2:1的,则核减该专业相应选调计划数。
四、基本条件:
1、在我市卫生系统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在编在岗(含编制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经卫生局同意借用到卫直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医务人员。
2、临床人员必须取得执业资质(不含执业助理级)。
3、非临床人员必须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4、加分条件。对在边远山区(乐园、洪一、横立山)卫生院工作的卫技人员加3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及考试:
1、报名: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医务人员,由其编制所在单位对照相关条件对报考资格初审,并持“二证“(执业证或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一寸彩照2张,以及编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报名登记表。编制所在单位于2012年8月6日至2012年8月8日到瑞昌市卫生局人秘科集体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报名费每人200元,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2、考试:考试内容为病理学、生理学、药理学、解剖学等基础医学知识,2012年8月15日到市卫生局人秘科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2012年8月17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选调录用:
1、录用:根据报名专业人员考试成绩,依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录用。
2、公示期为七天。无论是录用前还是录用后,凡因选调考试违纪有举报的一律必查,经查举报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不予录用,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医务人员选调考试。公示期内(录用前)因选调考试违纪被取消选调资格的可依次递补,录用后因选调考试违纪被取消选调资格的不予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相关信息在瑞昌市人民政府网站、瑞昌报公布。
(二)未尽事宜,可咨询瑞昌市卫生局、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4222190、18370295130
瑞昌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