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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丈夫”因孩子争夺智障“妻子”

时间:2013/11/21 0:36:03

2012年7月,柯美喜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一名小自己10多岁的智障女子詹春菊,五天后就一起同居;可是同居两个月后,柯美喜嫌弃“妻子”生活不能自理,就将她送回娘家。今年7月,詹春菊生下一个男婴。詹春菊的父母担心女儿生下孩子后更是成了家中的累赘,在亲戚的撮合下,又认识了一名30多岁的未婚男子吴高训。得知詹春菊生了个男孩,柯美喜就赶到詹春菊娘家要求接回妻儿,但发现“妻子”带着儿子又重新嫁人了。最后,在瑞昌市公安局桂林派出所副所长柯恒昌的主导下,一起由民警、媒体记者、村干部以及三方当事参与的“六方会谈”平息了这起离奇的“婚姻”之争。

智障“妻子”失踪,男子向警方报案

“我的‘妻子’詹春菊刚生下一个男婴,等我赶到医院时,却不见‘妻子’和儿子。”近日,家住瑞昌市乐园乡庄岸村的村民柯美喜来到该市公安局桂林派出所报警,称怀疑詹春菊可能是被娘家人拐卖了。

活生生的人怎么会突然不见了呢?接警的该派出所副所长柯恒昌决定展开调查。

经过一番调查,柯恒昌了解到,柯美喜所说的“妻子”詹春菊,是一名智障女子,1985年出生,娘家在瑞昌市桂林街道办事处常丰村榨下詹家自然村。柯恒昌还了解到,詹春菊的父亲詹永平也是一名智障者,母亲李桂香身体也不好。

11月14日上午,记者与柯恒昌、柯美喜一行来到詹永平夫妇租住的地方。一看到柯美喜,詹永平、李桂香夫妇就冲上前大骂柯美喜“不要脸”。

智障女两次被“嫁”人

为何詹永平、李桂香夫妇如此痛恨“女婿”?柯美喜也就向记者承认了自己的一些错误做法。

原来,1972年出生的柯美喜13岁那年因病导致左脚残疾,加上家庭贫困,一直没有成家。2012年7月27日,柯美喜经朋友介绍,认识了1985年出生的詹春菊。听说有人上门提亲,詹永平、李桂香夫妇高兴得不得了,当即答应了这桩婚事,而且还同意不按当地的风俗习惯,直接将人带回家就行。同年8月1日,柯美喜就将詹春菊带回自己家中。然而,同居一段时间后,柯美喜发现詹春菊连日常生活都不能自理,甚至大小便还得有人帮忙脱裤子。同年10月,柯美喜以外出打工为由,将詹春菊送回娘家,说年底来带她回家过年。

“丢下我女儿后,柯美喜再也没有给我们打过电话,春节也没回家过年,也没有来接过女儿。”李桂香向记者哭着诉说着柯美喜的不是。

今年7月,詹春菊在瑞昌市人民医院产下了一名男婴。由于詹春菊缺乏营养,加上大出血,医生建议在医院住院观察治疗,花费了一大笔费用。

由于无法联系到“女婿”柯美喜,自己家又没有钱,女儿的生产,让詹永平、李桂香夫妇感到有些吃不消。将女儿视为累赘的詹永平、李桂香夫妇担心家里添了个新累赘,急得团团转,最后在一位亲戚的撮合下,认识了瑞昌市高丰镇永兴村山下吴自然村村民吴高训。

得知自己不用花多少钱就能娶到老婆,还“捡到”一名“儿子”,吴高训非常高兴。当天,吴高训就将詹春菊母子一起带回家中。

然而,几乎同时,远在广东打工的柯美喜得知詹春菊生了个男孩,就急忙赶回家,不但没有见到詹春菊母子,反而被詹永平、李桂香夫妇数落了一顿。

后来,柯美喜经过多方打听,得知“妻子”和儿子目前生活在高丰镇一位姓吴的村民家中。于是,柯美喜就以“妻子”与儿子失踪为由,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民警组织“六方会谈”,“后夫”让步

“孩子肯定是我的骨肉,我是坚决要回来的,哪怕是打官司。”柯美喜向派出所民警表示。

于是,记者与柯恒昌带着柯美喜、李桂香一道,赶到高丰镇永兴村山下吴自然村找到吴高训。

听说“前夫”来找“后夫”争夺“妻子”,四邻八村的村民特地赶来看热闹。

考虑到柯美喜坚持要带回“妻子”和儿子,柯恒昌只好把永兴村的村干部找了过来,让几方坐在一起商谈一下,看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于是,一起由柯恒昌主导,由新闻媒体记者、村干部、柯美喜、吴高训、李桂香参与的“六方会谈”开始。

吴高训表示,詹春菊在医院生孩子后,自己花费了一大笔钱,如果柯美喜想带儿子回去,就连詹春菊一并带走,但得至少给予他5万元的补偿。

李桂香表示,自从女儿詹春菊被柯美喜送回后,长期住在自己家,也花了不少钱,柯美喜至少要交3万元,才能将人带走。

柯美喜承认,自己将詹春菊送到娘家后,一直没有打过电话,确实存在过错;詹春菊生下儿子后,吴高训也花费了不少钱,自己也承认,关键是自己是个残疾人,靠吃低保为生,拿不出那么多补偿。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在柯恒昌、村干部、媒体记者的见证下,吴高训、李桂香都作出了让步:一、由柯美喜一次性支付3万元现金给吴高训,属于詹春菊生产以及在吴家生活期间产生的费用;二、吴高训收到款后,詹春菊母子交还给柯美喜抚养;詹永平、李桂香夫妇与柯美喜建立亲戚关系,不收取任何费用。协议达成后,三方都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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