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严把廉洁自律关,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363”工程,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和惩防体系建设。
工作中,我市一是推进“三公经费负增长”工程。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重点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款出国(境)问题,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不折不扣坚决执行。同时,不定期开展各类明查暗访,重点查访党员干部公款吃喝、公车使用、参与赌博等问题,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到位,推动“三公经费”由“零增长”向“负增长”转变。二是推进“六不直管”工程。今年继推行市直单位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项目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等制度,同时再出“新招”,将行政审批与执法一并纳入,形成“六不直管”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效避免权力“寻租”。三是推进“三个不准”工程,即不准超编配车、不准超标配车、不准提前更新车辆。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务用车配备的意见》、《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在车辆编制、采购、配备、更新和处置上重申了有关规定。(周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