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出生在瑞昌市大德山林场的何文文,自小顽劣,不愿学习,加上父母亲长年在外打工,缺少管教,还在上小学时,便开始辍学,浪迹社会,干起偷摸勾当。
2006年,当时读小学6年级的何文文,看到村里许多在外务工的村民家中无人,只有门上一把锁,便邀同学撬门扭锁进入室中行窃。2007年5月2日,邻居吴某外出走亲戚。在家休学的何文文见吴某家中没有人,就撬开吴某家的门窗进入室内,将吴某放在抽屉的1300元现金偷走,经公安机关走访调查,发现是何文文所为,便与其家长和学校对他进行了帮教。可时间不长,恶习不改的何文文辍学回家了。
2008年12月,流浪到瑞昌城区的何文文,又因在瑞昌市区扰乱单位秩序被公安机关拘留,因未满16周岁而未予执行。今年4月1日,在家闲来无事的何文文又撬门窜入邻居何某家中窃得现金50元;8月1日,何文文又窜入瑞昌市区一装璜店二楼,将徐某放在家中的2000元现金盗走。得手后,何文文便到江浙一带游玩,将赃款挥霍殆尽。10月25日,逃回家中的何文文被瑞昌市公安局张家铺派出所抓获,而此时的何文文仍然未满16周岁,考虑到何文文为害邻里太多,公安机关决定依法将何文文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