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户外广告不规范用语用字问题,瑞昌市工商部门采取责任区巡查与督查相结合的监管措施,对各类商户的门头店招牌广告以及在公共场所等区域设立的广告牌、灯箱、电子显示屏等户外广告的用语用字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户外广告上使用错别字、缺损字、异体字、繁体字及外语等不规范的用语用字进行规范,重点整治在户外广告中含有虚假表述、绝对化用语、封建迷信、崇洋媚外、格调低下等内容的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针对食品、药品、保健品等市场检查,对广告中使用的不规范广告用语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非法使用“第一品牌”、“国家级”和“全国销量第一”等禁语。同时,通过发放宣传单、彩页等形式,加大国家《广告法》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指导各经营单位规范广告用语。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广告经营单位86户(家),查办违法使用广告禁用语案件13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