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灭火力量,经研究同意,公开选调2名瑞昌市森林消防大队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瑞昌市森林消防大队选调消防员2名。
三、选调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选调范围
2019年瑞昌市待分配的三级士官或2019年前退伍士官已分配到瑞昌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且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6日(含)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志愿加入瑞昌市森林消防救援队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高中、技校及以上学历;
4.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负责森林火灾扑救;
(3)承担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委监委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
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5日9∶00至 18∶00时止。
2.报名地点:瑞昌市应急管理局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92-4227171,联系人:桂良,联系电话:13755229598。瑞昌市湓城东路35号)。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和信函报名。报名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书、表彰证书、专业特长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瑞昌市森林消防大队选调队员报名表》3份。报名结束后,对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通知领取准考证。2019年11月18日9∶00至 18∶00时止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资格审查。由市应急管理局、市人社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对选调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100分)
测试项目:100米跑、3000米跑、俯卧撑、双杠臂屈伸、单杠引体向上等5个项目,各占20%,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测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体能测试成绩公布:体能测试结束后当场张榜公布。
2.面试(100分)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政治素养、作风纪律、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举止仪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规则: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
3.成绩合成: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合成(如遇分数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并按合成成绩得分高低1:1比例确定体检入闱人员名单。如人数不足则调减相应选调名额计划。
六、体检与政审
(一)体检
1.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所缺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由市应急管理局、市人社局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二)政审
经体检合格后,由市应急管理局、市人社局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所缺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用及管理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政审结果,综合确定拟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调用手续。
瑞昌市森林消防大队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应急救援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参照);
(3)业务技能达到消防员相应职级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参照);
(4)参照《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除有特殊情况外;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每月8天,一年96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80%,公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集中食宿,并参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七、待遇保障
瑞昌市森林消防大队系瑞昌市应急管理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选调人员与现瑞昌市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大队队员享受同等工资及福利待遇。为选调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年休假等待遇。
瑞昌市森林消防大队队员实行全程转岗机制。服务满5年,考核优秀,根据个人意愿逐步安排转岗。
附件1:瑞昌市森林消防大队队员选调报名表.docx
附件2:瑞昌市森林消防大队选聘队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瑞昌市应急管理局 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