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纠葛妻子弃儿离家出走
该妇女名叫冯梅(化名),出生在范镇。1988年经人介绍,与比自己小一岁的良田村青年李鑫结婚。1989年7月11日,儿子李宾(化名)出生了。
1999年10月,32岁的冯梅与丈夫李鑫发生争吵后,抛下10岁的儿子李宾离家到福建泉州务工。冯梅在务工过程中,认识了泉州人吴建(化名)。由于吴建在工作上处处关心冯梅,使得在感情上受伤的冯梅又重燃爱火。不久,冯梅与吴建同居了。10年来,他们生下一双儿女。
当妻子离家在泉州与他人组建家庭的同时,李鑫也与本村一离异女子建立了新家庭。
分歧太大婚姻散伙没“手续”
前不久,冯梅回瑞昌看望儿子,顺便想与丈夫办理离婚手续。可是李鑫一看到冯梅,便向冯梅索要5000元的抚养费。冯梅见与李鑫谈不出什么结果,只好来到范镇派出所求助。
民警把冯梅和李鑫找到一起协商。可是夫妻再次相见时,仍然是相互指责对方的不是。在抚养费问题上互不相让,一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样子。经过民警和村干部苦口婆心的解释劝说,李鑫表示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但是冯梅至少要承担1000元的抚养费。冯梅表示抚养费一分钱都不出。因为她曾寄钱给了儿子。因为双方分歧太大,结果仍然是不欢而散。
为了1000元抚养费,尽管是一场早已名存实亡的婚姻,至今仍然离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