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烟花爆竹安全锁”。该局从1月18日至2月10日,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烟花爆竹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为重点,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各基层分局及片区网格责任人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拉网式巡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并做好市场巡查记录,依法下达相应市场巡查法律文书。同时,严格执行前置审批制度,对未取得前置许可审批的,一律不核发相应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将烟花爆竹经营户纳入高危行业监管档案,实行重点监管;
二是“食品安全锁”。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及时有序地启动《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重点对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食品批发市场的开办者和食品销售者、农贸市场的开办者和在市场内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包括烧腊卤肉、凉拌菜、熟肉制品、熟米面制品、糕点)、食用油和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等三个方面的食品经营者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及时提醒对原食品卫生许可证已经到期的食品经营者,及时尽快到工商部门来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是“市场准入安全锁”。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营业期限核定,尤其涉及前置许可有效期限的,做到在核定的前置许可项目经营范围后加括号,并标注“该经营范围有效许可期限至×年×月×日止”。同时,进一步规范经营范围用语,对经营范围用语涉及前置许可经营范围的,一律使用许可证上核定的经营事项用语,一字不增减、改动,并对保健品经营登记,坚持无证不发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