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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母亲出头把村妇推入水沟 儿子逃亡8年被捕

时间:2010/2/1 12:29:21

潜逃8年 上海落网

  1月13日上午,上海警方在闸北火车站广场前,抓获一名网上通缉犯。

  据了解,这名男青年叫蔡明明,江西省瑞昌市范镇陡岗村人,8年前曾经因为他母亲与他人的一场口角纠纷,导致他出手将对方致伤。后因双方在赔偿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协议,瑞昌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对其立案侦查,并进行网上通缉。

  母亲吵架 儿子伤人

  2002年9月5日早晨7时左右,瑞昌市范镇陡岗村一房蔡组村民蔡金良、伍兰菊夫妇正在田畈的菜地里锄草。这时,同村农妇邹兰花也在隔壁的菜地里劳作。

  因往日的种种隔阂,邹兰花发现伍兰菊就在不远处,就指桑骂槐地数落起来。伍兰菊知道邹兰花是在骂自己,就与邹兰花对骂起来,你骂我偷汉子,我骂你养男人,越骂越不堪入耳,双方谁也没有占到上风。骂过一阵后,双方都各自回了家。

  上午8时许,邹兰花的儿子蔡明明经过时,发现伍兰菊还在辱骂母亲,蔡明明上前警告伍兰菊不要再骂。而此时的伍兰菊,根本就不把蔡明明的话当作一回事,继续破口大骂一番。

  蔡明明听到伍兰菊越骂越来劲,就上前推了伍兰菊一把,不料用力过猛,将伍兰菊推倒在路边的水沟里,伍兰菊的左手臂被石头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随后被人送到范镇卫生院进行包扎治疗。后经法医鉴定,伍兰菊的伤势为轻伤乙级。

  调解未果 外出打工

  因为伍兰菊的伤势为轻伤乙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伍兰菊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自诉。

  2002年9月15日,伍兰菊向瑞昌市人民法院自诉蔡明明故意伤害一案。双方到横港人民法庭进行处理,经调解,伍兰菊要求蔡明明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7000元。但是,蔡明明表示只愿意赔偿3000元医药费等费用。由于分歧太大,双方不欢而散。

  不久,蔡明明先后到江苏南通、广西桂林等地做生意。为了逃避司法机关的审判,蔡明明一直没有回家。8年来,伍兰菊常常面对无人问津的几千元医药费,心里很不是滋味。后经瑞昌市人民法院多次查访,发现被告人蔡明明一直负案外逃,致案件无法审理,伍兰菊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2009年11月20日,瑞昌市人民法院将伍兰菊自诉蔡明明故意伤害一案移送瑞昌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2009年11月24日,瑞昌市公安局经初查后,依法对蔡明明故意伤害案立案并进行侦查。2009年12月3日,瑞昌市公安局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蔡明明实施网上通缉。

  赔偿到位 得以释放

  蔡明明在上海被抓后,上海警方立即通知瑞昌警方。1月20日,瑞昌警方将蔡明明从上海押送回瑞昌。1月23日,瑞昌市公安局将此案向瑞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批准逮捕。

  审查该案期间,在当地派出所的帮助下,历经了8年多的赔偿纠纷,蔡明明和家人都已经心平气和起来,同意对伍兰菊作出赔偿,并与伍兰菊达成一致协议,取得了被害人伍兰菊的谅解。根据蔡明明和其家人的积极态度,1月27日,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建议瑞昌市公安局撤回报捕、撤销此案。

  当日,在赔偿款全部到位的情况下,关押在瑞昌市看守所的蔡明明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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