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系1996年起诉的被执行人王某拖欠申请人胡某买猪款570元,因被执行人王某一直在外打工,案子一直搁置无法执行。2010年5月4日下午正准备下班时,申请人胡某打来电话举报王某已从外地回到家中。此时虽快到下班时间,且因下着大雨天也黑得早。接到电话的两位年近花甲的老法官与该庭庭长当机立断,毫不犹豫,一同驱车赶往30多公里的乡村。因被执行人家住山区,路面坑坑洼洼,警车无法通过,三位执行法官高卷裤筒,踏着泥泞,步行三公里的山路,到达被执行人家里。当被执行人王某看到三位法官时,深感意外的王某被执行法官的行为所感动,本不想履行的他当场拿出钱来履行完毕。
一起搁置十五年的积案终于执结。返回时三位法官全身淋湿,下身全是泥。申请人被法官不畏艰难,乐于吃苦的精神所感动,领到执行款后,执意要请三位法官吃饭,被三位法官谢绝,其中一位法官由衷的感叹到:“十五年了,我的心终于可以放下来了,否则将带着遗憾退休啊!”回家时,已是深夜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