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人才网
新建网页 12

更多信息本站将通过公众号:瑞昌信息 发布,天天更新 欢迎大家关注!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社会法冶 >> 内容

还未离婚就与他人同居 女子涉嫌重婚被刑拘

时间:2010/5/19 8:54:59

核心提示:妻子在没有与丈夫离婚的情况下,又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非法同居;为了与丈夫离婚,妻子先后两次上诉法院,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今年4月底,当她丈夫第二次接到法院传票时,丈夫决定以妻子涉嫌重婚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昨日,记者从瑞昌市公安局张家铺派出所了解到,因涉嫌重婚的柯菊(化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17岁被父母包办了婚姻

  1968年,柯菊出生在瑞昌市乐园乡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柯菊的父母亲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信奉做人要讲“诚信”的原则。柯菊的父母亲与一山之隔的花园乡农民徐某一直玩得要好,刚好徐某家有个儿子,叫徐林(化名),与柯菊的年纪相差不大,为了让两家的情谊能好上加好,在双方父母亲的包办下,当年还不完全懂事的柯菊就与徐林订下了这桩娃娃亲。

  1985年,还不满17岁的柯菊,就按照当地的风俗,正式嫁进了徐林的家。开始,尽管柯菊对这桩婚姻不是很满意,但毕竟是双方父母做的主,柯菊也就认了这桩婚姻。1987年,随着儿子徐宝(化名)的出世,给柯菊以及两家人都带来了短暂的欢乐;1990年,女儿徐英(化名)也来到人世。尽管平时经常与丈夫徐林会产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望着一双儿女,柯菊还是守着这个家庭。

  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

  2004年,与徐林邻村的村民柯国(化名),来到徐林所在的村林场做木材生意。因为柯国的木材生意做得比较大,有时忙不过来,就决定请柯菊来帮忙洗衣做饭。在柯菊给柯国帮忙期间,两人渐渐地产生了好感,一来二往,两人就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在一起。不久,该地的木材生意做完后,柯菊也就跟随柯国回到家里过起了“夫妻”生活。

  与柯国生活在一起的日子,柯菊似乎找到了一个当女人的尊严。2005年正月初二,柯菊又与柯国一道,远赴江苏打工,对外一直是以“夫妻”的名义姘居在一起,期间偶然回一次自己的家,也只是给孩子们一些压岁钱,然后又回到柯国家中,与柯国生活在一起。为了早日结束与徐林的婚姻,2005年10月,柯菊以夫妻关系不好为由,向当地的肇陈法庭提起离婚诉讼,但最终法庭判决不准离婚。

  2007年,儿子徐宝因为结婚,恳请母亲柯菊回家生活,却遭到了柯菊的拒绝。

  妻子执意离婚丈夫报警

  今年4月28日,徐林再次收到瑞昌法院的传票,才知道妻子再次上诉法院要求与自己离婚。见妻子柯菊已经没有回心转意的余地,徐林决定以妻子涉嫌重婚为由,向当地的张家铺派出所报警。

  经派出所民警调查,柯菊是与徐林在夫妻承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非法姘居在一起,确实已经涉嫌重婚。对于这一点,柯菊也承认自己与他人有婚外同居的行为。于是,警方以柯菊涉嫌重婚给予刑事拘留。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共有评论 0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引用或删除评论内容。

  • 大名:
  • 内容:
  • 瑞昌网(www.rcnews.com.cn) © 2009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关于我们 | 留言本站

    工信部网站备案号:赣ICP备19014622号-2

    本站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并不意味着本站认同
    部分作品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或相应的机构所有;若某篇作品侵犯您的权利,请来信告知,收到邮件后我们将立即处理。

    赣公网安备 36048102000155号

     

    更多信息信息将通过公众号:瑞昌信息 发布,天天更新 欢迎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