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被父母包办了婚姻
1968年,柯菊出生在瑞昌市乐园乡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柯菊的父母亲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信奉做人要讲“诚信”的原则。柯菊的父母亲与一山之隔的花园乡农民徐某一直玩得要好,刚好徐某家有个儿子,叫徐林(化名),与柯菊的年纪相差不大,为了让两家的情谊能好上加好,在双方父母亲的包办下,当年还不完全懂事的柯菊就与徐林订下了这桩娃娃亲。
1985年,还不满17岁的柯菊,就按照当地的风俗,正式嫁进了徐林的家。开始,尽管柯菊对这桩婚姻不是很满意,但毕竟是双方父母做的主,柯菊也就认了这桩婚姻。1987年,随着儿子徐宝(化名)的出世,给柯菊以及两家人都带来了短暂的欢乐;1990年,女儿徐英(化名)也来到人世。尽管平时经常与丈夫徐林会产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望着一双儿女,柯菊还是守着这个家庭。
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
2004年,与徐林邻村的村民柯国(化名),来到徐林所在的村林场做木材生意。因为柯国的木材生意做得比较大,有时忙不过来,就决定请柯菊来帮忙洗衣做饭。在柯菊给柯国帮忙期间,两人渐渐地产生了好感,一来二往,两人就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在一起。不久,该地的木材生意做完后,柯菊也就跟随柯国回到家里过起了“夫妻”生活。
与柯国生活在一起的日子,柯菊似乎找到了一个当女人的尊严。2005年正月初二,柯菊又与柯国一道,远赴江苏打工,对外一直是以“夫妻”的名义姘居在一起,期间偶然回一次自己的家,也只是给孩子们一些压岁钱,然后又回到柯国家中,与柯国生活在一起。为了早日结束与徐林的婚姻,2005年10月,柯菊以夫妻关系不好为由,向当地的肇陈法庭提起离婚诉讼,但最终法庭判决不准离婚。
2007年,儿子徐宝因为结婚,恳请母亲柯菊回家生活,却遭到了柯菊的拒绝。
妻子执意离婚丈夫报警
今年4月28日,徐林再次收到瑞昌法院的传票,才知道妻子再次上诉法院要求与自己离婚。见妻子柯菊已经没有回心转意的余地,徐林决定以妻子涉嫌重婚为由,向当地的张家铺派出所报警。
经派出所民警调查,柯菊是与徐林在夫妻承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非法姘居在一起,确实已经涉嫌重婚。对于这一点,柯菊也承认自己与他人有婚外同居的行为。于是,警方以柯菊涉嫌重婚给予刑事拘留。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