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市在低保工作中,在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审批、发放、核查等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城乡低保户应保尽保,并实行动态管理。截至11月底,城乡低保对象分别达4570户、8962人和6093户、15000人,分别补差130元和
70元,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该市民政部门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争取27万元资金,帮助13805名农村低保对象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对象参合率达100%。该市还千方百计扩大社保覆盖面,对原国有、集体改制企业下岗职工给予相应的失业金补贴;对“4050”人员参保、续保给予补贴,并安排公益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