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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养老保险江西暂缓执行 落地实施需衔接

时间:2010/1/14 8:42:46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13日下午,记者在南社保中心大楼看到,前来咨询的人不少,但是,由于我省还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暂时不能办理。据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透露,省里估计要在1月下旬才会研讨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具体实施细则。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南昌市子固路的社保中心办理大厅,看到办理养老保险的窗口排起了长队,其中不少人是来咨询养老保险能不能退、能不能办转移的。工作人员的答复:“目前还没有接到具体的实施细则,暂时还不能办理。”

    据了解,《办法》在2009年12月22日正式对外发布,2010年1月1日起实施。“落地实施还需要衔接时间。”南昌市社会保险处的相关负责人说,上级部门还没有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对有跨省转移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在做好政策解释的同时,表示待有关细则出台后会通知广大市民。

    另外,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从1月1日开始,南昌市不再办理未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退保手续。国家出台跨省转移接续的文件,就是为了广大职工特别是到外地务工人员老有所养。今后,不论你在哪里工作、参保,最终都会有一个经办机构发给你养老金。此前有不少农民工返乡时退保领现金,这其实是下策,既蒙受经济损失,又浪费了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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