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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4类人可申请临时救助 所有县市将成立社会救助局

时间:2010/3/17 7:20:36

新华网江西频道3月3日电  据江西省民政厅消息,今年,该省将临时救助对象限定为城乡低保家庭、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边缘户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4类人员,并进一步强化乡镇和村级社会救助力量,确保每个村有1名社会救助专(兼)职人员。

    按照规定,临时救助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可比照低保程序办理,但办理时限应比低保程序缩短。要重点关注4类救助对象中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或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或遭遇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或就读高中或大学教育;或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出现临时性较大困难等五类家庭。并做到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金额“四公开”,申请原因、审核意见、审批结果“三公布”,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突出公开、公正、透明。

   此外,今年各地将争取实现所有的县(市、区)都在县级民政部门设立二级机构,成立社会救助局。并进一步强化乡镇和村级社会救助力量,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2名、村有1名社会救助专(兼)职人员。同时,各设区市和县(市、区)都将争取落实社会救助工作经费不少于20万元,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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