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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出事故无证趁夜逃 23小时后肇事者自首

时间:2010/8/11 15:37:47

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重伤后,肇事司机逃逸。近日,瑞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仅用23个小时就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迫使犯罪嫌疑人朱某投案自首。

  7月28日22时左右,瑞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报警称:省道303檀山凹路段发生一起车祸,一辆摩托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人受伤倒在路上,轿车逃离。

  接警后,民警火速赶赴现场。经初步勘查,现场留有一些肇事车辆前保险杠塑料碎片、灯罩玻璃,受伤人员已被送至医院抢救。报警人称当时只顾开车,没有看清肇事车辆号牌,只隐约看见肇事车是桑塔纳2000。

  由于伤者颅内和左腿骨折,准备做手术,不能开口说话,民警无法从他那得到有用的信息,于是,他们兵分三路,连夜展开摸排走访。通过一夜的工作,收获甚微,专案组对肇事车的新旧程度进行分析后,把调查的重点放在了汽车租赁公司。第二天中午,一条有价值的线索浮出水面。7月28日,码头镇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将一辆桑塔纳轿车租给了男子朱某,其留下电话。

  民警打这个电话,却发现已关机。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朱某留下的手机号机主登记人为张某,该手机案发前后与另一手机号频繁联系。民警遂用张某的号码拨打另一手机,但该机一直关机。当日中午,民警突然接到一男子打来的电话,问交通事故的人伤情怎样,民警确定该男子就是朱某。警方随后找到朱某的亲友,让他们做朱某的思想工作,让其早日投案自首。

  7月29日21时,犯罪嫌疑人朱某到交管大队投案自首,他对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朱某交代,7月28日晚,他与几个朋友从码头镇开车到瑞昌市区玩,行至303檀山凹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因无机动车驾驶证,害怕被拘留,他趁着夜色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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