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铜岭青铜文化生态主题园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瑞昌市夏畈镇铜岭村
三、项目建设背景
文化旅游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卓具成长力的朝阳产业。铜岭铜矿遗址是迄今为止国内发现最早、技术最先进、遗存最丰富的一处商周中早期的采矿遗址,是我国长江中下游青铜文化的发源地,1991年中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2001年被列为国家重点文化保护单位,并被列入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2011年被列入国家“十二五”百大遗址保护计划。依托铜岭古矿冶遗址,建设一个集遗迹展示、休闲旅游与高科技文化创意项目开发为一体的文化生态主题园,是环鄱阳湖与环庐山文化旅游圈中最具发展前景的一张世界级的文化名片。
四、项目建设内容
1、按照《江西瑞昌铜岭遗址保护规划》与《江西瑞昌青铜文化生态主题园建设规划》,兴建包括综合服务区、核心浏览区、核心遗址保护区、度假配套区、主题游乐区、寻矿探险区等青铜文化生态主题园项目。
2、建设项目区内外水、电、路等基础设施。
五、项目投资方式:独资。
六、项目投资规模:6亿元人民币。
七、项目建设周期:3—5年。
八、项目用地规模:4460亩,其中限建区(风景保育区)3000亩,可建区(文化旅游综合用地)1460亩。
九、项目投资收益:投资方全权对项目进行投资与运作经营,以回收投资与获取回报。
十、项目投资优惠政策及约束条款:
(一)优惠政策
1、在项目正式实施前,招商方及时办好项目可建区建设用地规划调整等相关手续,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用地政策,按照不同用地性质,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建设用地。
2、由于该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招商方将对投资方建设园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部分给予奖励,对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奖励。
3、招商方将按照本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该项目建设相关规费给予减免。
4、招商方同意在投资方对核心遗址保护区、主题游乐区、核心游览区等园区主要项目启动建设后,由投资方负责对核心遗址保护区内的铜岭遗址尾砂库按有关规定进行治理。
(二)约束条款
1、项目建设原则上按照《江西瑞昌铜岭遗址保护规划》与《江西瑞昌青铜文化生态主题园建设规划》实施。根据实际建设需要,招商方同意投资方在聘请国内一流规划专家与文物保护专家,对已编制的《江西瑞昌青铜文化生态主题园建设规划》内容进行优化、补充、完善,但完善后的项目建设规划须由招商方审定后方可实施。
2、核心遗址保护区严格按照国家文物保护有关规定要求建设与管理。
3、核心遗址保护区及其相关项目争取国家及上级政府资金建设,投资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要求实施。
4、该项目区内各项设施必须确保5年内全面完工并投入正式运营,否则招商方有权收回向投资方许可的各项权利、责任和义务。因地震、水灾、现行法律和政策调整、经济危机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引起的不能履行协议或延迟履行协议,双方协商解决问题,不负违约责任。
联系单位: 瑞昌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局
联 系 人: 祝炳光 张绪来
联系号码: 13803562278 13576208163
瑞昌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